困难救助

    为了加快“5.12”特大地震灾害后涪城区恢复重建工作,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大力落实涪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2006-2010)规划》,不断提高我区企业党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企业依法管理,认真做好灾后诸多涉及法律方面的工作,促进涪城区社会的和谐进步,8月14日,涪城区企业党员、职工法制教育基地授牌仪式暨灾后法律培训在涪城区总工会隆重举行。会议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费勤同志主持。
    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治平同志首先代表区委组织部、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向区总工会授予“涪城区企业党员、职工法律教育基地”铜制标牌。随后,他向全体受训人员作了培训动员。他指出此次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总工会四家通过基地组织的各种法制学习、培训形式,目的是要使我区企业党员、职工深入领会党的十七大民主法制思想精髓,准确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实质,熟悉我国宪法、国家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常识,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专门法律法规,有重点地了解国家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我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企业依法管理水平,在涪城区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企业党员、职工队伍,加快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促进企业档升级和涪城区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他希望全体参训人员认真学习,特别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法用法与建设企业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相结合。
    随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梅跃同志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了法律法规及政策讲解。下午,市委党校讲师罗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专题辅导。
    参加培训的企业工会主席、党员、职工代表普遍认为这次培训效果很好,增长了知识,以后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以模范言行带动其他员工共同为企业发展尽职尽责,为我区企业做好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为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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