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
一、 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执法活动中饮酒;
二、 严禁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挂靠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
三、 严禁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宴请;
四、 严禁开会、办班发放礼品;
五、 严禁收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
六、 严禁个人借用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的小汽车;
七、 严禁到下属单位和由工作对象报销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八、 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和工作对象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