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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风监督员的权利义务及实施办法

 

依据《全国质量技术监督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以及四川省绵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行风建设有关规定,现明确行风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及实施办法如下:

一、      行风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工作人员履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和开展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2、有权对绵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由质监部门依法授权,并按授权、委托事项从事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工作站的行风情况进行监督(绵阳质监局授权,委托站名单附后)。

3、有权对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勤政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4、有权依法纠察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人员不规范的行政行为。被纠察人员有责任答询和说明情况。

5、倾听社会各界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部门和人员行风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情况。

二、行风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1、受聘人员由绵阳质监局颁发《行风监督员证》,受聘期内有效。

2、绵阳质监局纪检组、政策法规科负责与行风监督员的联系、协调及对反馈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3、行风监督员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人员在履行产品质量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职能以及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时,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可随时通过口头、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反映,也可在质监局的有关会议上通报。质监局有关部门对监督员通报和反映的问题应认真登记,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真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如实通报监督员。

4、绵阳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召开1—2次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5、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绵阳质监局纪检组       张萃文   电话      2330813

绵阳质监局政策法规科            电话      232340

 

 

授权、委托站名单

  授权站单位是:(4个)

绵阳市水表计量测试检定站

绵阳市燃气表计量测试检定站

绵阳市流量计量测试检定站

绵阳市血压计计量测试检定站

  委托站单位是:(2个)

绵阳市非金属建筑才能质检站(限建筑工地)

绵阳市汽车维修质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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