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计量标准考核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八条

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办理程序:

1需申请人办理的程序: 申请人应备齐本指南第五项所列材料。所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器与拟开展检定项目,其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计量检定规程要求,计量标准器应检定合格,计量检定人员须持有计量检定员证书。

    2本部门工作程序。审查、受理→组织考核→收费→颁证。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

3、计量检定员证书复印件

4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证书;

5、《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六、承诺期限:10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川价字非[2005]771   考核:300/

证书:10

八、有无数量限制: 

九、年检:三年到期复查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十、申请书格式文本:(填附后)

十一、咨询服务:

1、通讯地址: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绵阳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

服务处

2、邮政编码:621000

3、联系电话:(0816)2316836

4、网 址: http/www.m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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