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加快推进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指导房屋产权人对受损房屋实施加固修缮,确保震后房屋使用安全。根据绵指[2008]195号《绵阳城区震损公共建筑处置工作方案》、绵指[2008]196号《绵阳城区震损住房处置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市城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由市房产管理局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现将我市震后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住宅部分:在房屋安全应急检查过程中,标示为“停止使用”或“加固后使用”的住宅房屋。

2、公建部分:在房屋安全应急检查过程中,标示为“加固后使用”或“停止使用”原则上由产权人组织鉴定单位进行鉴定;产权人确有困难的,可申请鉴定。

二、 临时办公、受理、咨询地点及电话

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办公、受理、咨询地点设在临园路中段76号桃园大酒店一楼;咨询电话:2234369

三、申请须提交和准备的资料

房屋安全鉴定以幢为单位,由产权人自行提出申请,也可委托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单位提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可在绵阳房地产网(网址:www.myfdc.com.cn)下载,也可到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临时办公地点领取。房屋安全鉴定申请所需资料应按申请书备注栏中要求准备。

四、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人须配合的工作

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人在接到房屋鉴定现场勘察通知后,须告知该幢房屋所有产权人,产权人应配合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现场勘察工作。

 

 特此,公告。

 

 

               

                                绵阳市房产管理局

                               二00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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