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行政效能建设怎样进行?昨(23)日在蓉召开的省直机关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会议明确,这些部门(单位)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思想不能松懈,标准不能降低,工作不能打折。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秘书长钟勉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直机关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包括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机关,省委各部委,群团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以及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等。由于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少数部门(单位)存在制度建设不够,检查督促不够,转变作风不够的问题。

 会议指出,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要对照“两个加快”要求,深入研究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路子;突出制度建设,着力抓好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突出效能问责,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突出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实践“四个特别”、服务“两个加快”专题教育。同时,要着重研究解决以下问题:一是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如何在机关内部落地生根和有效运转的问题;二是如何科学进行行政效能绩效考核问题,一方面要与目标管理、“四好”班子、精神文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另一方面要与公务员奖惩挂钩;三是作风建设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的问题。(沈直纪 记者 李伟)
 
 

 

 
Powered by 天极内容管理平台CMS4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