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息产业局建立实施“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 2008-08-01 | |
| | | 绵阳政务网讯: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市信息产业局建立实施“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工作制度和纪律,推行首问负责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行政审批功能。公开办事流程、审批条件、收费标准,实行限时办结制、申办告知承诺制,不断提高窗口办事效率。 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同时,加强政务服务的监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监督制度。(绵阳市电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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