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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相关部署,涪城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开展“推进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廉效传票制”(以下简称廉效传票制)试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好转,促进了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全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紧贴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确保政令畅通
  紧贴中心工作,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既维护了决策、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又增强了工作执行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执行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确保以一流的工作作风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进而实现区四次党代会提出的“进入全省十强县前三名、力争第一”的奋斗目标,成立了7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完成市区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明查暗访,并根据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任务完成情况,到责任单位进行倒查,核查核实任务完成情况。督查工作还实行了“双向承诺”:各级各部门向区委、区政府作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承诺,向群众作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惠民工程”、“实事工程”的承诺。督查工作反映,全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达到或超额完成奋斗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强化责任追究,营造和谐环境。为认真做好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2007年10月6日晚,青义镇龙中村七组居民温福琼因不服法院对其塘堰承包补偿的判决,再次赴京上访,给我区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事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责任追究制,成立了调查组,迅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责成青义镇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并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在此项工作中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落实、凭经验主观臆断办事的问题,责成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同时,对全区“平安创建”的工作值班、巡逻守护、民警备勤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全区顺利争创为全省首批“平安创建示范县(市、区)”。
  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深化执法监察工作,切实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加强对“十大惠民行动”的效能监察。“十大惠民行动”是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们 明确提出“十大惠民行动”的实施过程,是锤炼领导干部作风的过程;“十大惠民行动”的实施情况,是检验领导干部作风的“试金石”。为确保让广大群众得到实惠,我们与相关部门开展了惠民行动专项督查。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深入部门、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访民意、查民情,查各地各部门工作是否落实,查惠民行动是否实实在在惠及群众。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十大惠民行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加强拆迁工作监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深入推进“阳光工程”,保证“会客厅”工程建设廉洁、优质、高效、顺利地进行,“会客厅”涪城片区建设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抽派专人驻守指挥部财务审计监察组,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监督工作。截止2007年11月8日,共审计完成拆迁农户1002户、企(事)业单位28户,核实赔付补偿金额总计8247.43万元。审计的资金经市指挥部纪检审计组的审计,无一错漏,做到了和谐拆迁、低成本拆迁。
  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机制完善
  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围绕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
  严肃查处“山水农家乐”案件。对区发展和改革局未经土地预审就立项、区水务农机局未经生态环评就批准占用水面、石塘镇瓦店村违规使用集体土地入股等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水务农机局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诫免谈话,责令具体经办人员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并要求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规范行政审批程序,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对政府采购中出现的监督脱节,督促区财政局全面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认真执行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严格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1--11月,全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246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1923万元,节省资金343万元,节约率15.14%。
  四、规范党政机关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围绕规范和改进党政机关行为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党政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遵守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党政机关有效实施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
  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按照《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发挥政风行风监察员作用,采取“一看二问三访”和“回头看”的方式,对全区80余个单位和部门的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对存在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相互推诿、办事拖沓、敷衍塞责等问题的13个单位,进行工作提醒、告戒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推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对市政风行风监督员在暗访中发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物价局、区政府办存在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段扬、区政府区长谢晓东先后在全区干部大会、区政府全体会议上通报此事,要求全区上下要引以为诫,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塑造党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廉洁高效、亲民惠民、公正透明、行为规范”的党政机关,为“建设服务科技城、推进城乡一体化”营造良好环境。
  强化政务服务监察。对区级各部门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服务项目进行统计,确定了首期19个部门、227个项目(收费项目94个)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坚持“窗口围绕群众转,部门围绕窗口转,中心围绕社会转”的运行理念,努力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中心管委会与入驻中心的监察部门对中心窗口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与窗口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挂钩,每月对入驻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效能考核,按考核等级(分数)给予一定奖励。从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投入运行以来,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54467项,办结154360项,办结率99.93%,在法定办结时间内累计提速达9371天,接受群众咨询12050人次,行政收费25.46万元,国、地税税款征收4433.68余万元,较好地展示了政府窗口的服务形象,受到了广大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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