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政务网讯:昨(19)日,记者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增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防止行政许可事项“体外循环”(不通过政府规定的接件方式进行接件),今年起,我市在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再出新招,实行“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编号”。 按照新规定,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除省上已编号无需市级部门再另行编号的证(照)、批文外,全部实行统一编号,行政许可编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所属类别号+许可+信息生成年号+信息填报顺序编号这五组代码构成,如市农业局2008年办理的第18件行政许可事项的编号编写规范为:FO470-07001-2008-000018。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防止“体外循环”。 为了确保该办法落到实处,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派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效能监察窗口将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编号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体外循环”情况,将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何杰 徐黎恭 绵阳日报记者 舒小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