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政务网讯:春运高峰已至,针对消费者高度关注的春运价格问题,市物价局发出通知,全市客运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今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政策,严禁在政策范围之外以任何形式加价售票,违规者将依法重处。 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及省物价局近日发出《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价格管理,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的通知,对春运价格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为此,市物价局根据我市实际,作出了春运价格补充规定,要求各客运部门及职能部门一并贯彻执行。 我市2008年春运期间,属于政府定价的普通客运和农村客运票价不实行上浮,而超长客运、高速公路直达客运执行政府指导价,可以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由企业自主定价。我市规定:过境高速客运按普通班车客运定价方式管理,春运期间票价不得上浮;市内属于政府定价、原未执行到位的普通客运和农村客运票价,春运期间仍按原票价执行,一律不得执行到位。全市物价系统将加大对春运客运票价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春运票价政策、擅自涨价等违规违法行为;随时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查处乘客投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王虎 田梅 绵阳日报记者 张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