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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绵阳政务网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知》指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于2008年继续在全国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四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并将我市定为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重点联系城市之一。 《通知》就今年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活动作了具体安排。即2008年1月2日至2月2日,开展主题为“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的就业援助月活动;2008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开展主题为“进城务工,帮您解难”的春风行动;2008年5月的第三周,即5月19日至25日,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2008年9月(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前、延后或延长活动时间)开展主题为“职业生涯起步,我们共同努力”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通知》要求,各就业服务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具体行动,积极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实现就业;各地要统一安排,做好资金保障,将专项活动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各项活动,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加强对专项活动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要大力宣传,营造和谐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刘文传 绵阳日报记者 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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