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为加强军队士官队伍质量建设,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和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今年将开展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工作。现将有关政策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专业 1、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2、建筑工程技术;3、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4、机电设备类;5、无线电技术;6、移动通信技术;7、通信网络与设备;8、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9、大气科学技术;10、大气探测技术;11、机械设计与制造类。 二、招收对象和基本条件 士官招收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基本条件是: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户口在绵阳地区且满1年时间以上的男性公民,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其他政治条件。 (二)年龄及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4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身体条件。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在普通高等学校接受本专业培训期满,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收专业要求。年龄、专业符合要求,并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也可以招收。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同等条件下,灾区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曾服过现役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三、招收的程序和方法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定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 (一)本人申请。应招人员,必须是本人自愿,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兵役机关申请报名。 (二)体检政审。市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招人员的体格检查,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标准和办法进行。 (三)专业审定。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招人员,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审定学籍档案和成绩单。 (四)招收审定。对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选定预招对象,并与本人签定《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 (五)批准入伍。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合格的招收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招收士官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 (六)组织交接。 (七)招收士官的检疫、复查。招收士官到部队后,政治和身体条件不合格,学历不实,或专业与招收计划相差较大、部队无法调整使用的作退兵处理。 四、时间安排 6月20日前报名,7月10日前体检政审、专业审定,7月20日前确定预招对象、签定协议书,8月1日前办理入伍手续,8月10日前组织运输。 五、入伍集训、任命和待遇 (一)入伍集训 对新招收入伍的士官,由招收部队集中组织入伍集训,时间3个月。 (二)招收士官的任命 新招入伍的士官,由接收部队根据选取士官的批准权限进行任命,并授予士官军衔,下达任职命令的时间统一为当年的12月1日。 从普通高校招收的士官,服满第一次任命的士官服役年限后,必须服满高一期的士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军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三)招收士官的待遇 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批准入伍前是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开单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批准入伍前是企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按照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待遇及企业工资制度规定,补发离开单位当月的工资。 新招收的士官,在入伍集训期间,统一执行新入伍士兵的月津贴标准。从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 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服现役期间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抚恤费、生活补助、伙食灶差补助、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和增资办法等,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收的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役的,作转业安置,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未满三期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2003年开始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役后的安置,照此办理。 六、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涪城区、游仙区应招人员在当地征兵办公室报名,其余县市在市征兵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员需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或毕业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以及2张1寸免冠照片。 咨询电话:市征兵办公室3334653;涪城区征兵办公室3334714;游仙区征兵办公室2285902。 此公告由绵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