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绵阳市(含各县、市、区)2008年 “贷款卡”集中年审工作将于2008年3月1日开始,请持有“贷款卡”的单位按下列要求及时参加年审。 一、年审范围。凡2007年12月31日前申领到“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党政部门、社团、个体户、其它组织均应参加年审。 二、集中年审时间。全市“贷款卡”集中年审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 三、年审申请及程序。持有“贷款卡”的单位,应向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提出年审申请。 申请年审时,参审单位须持已年审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贷款卡”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并领取相关年审表格、咨询相关要求。参审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年审表格,并携需提交资料一并送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集中报当地人民银行审核,人民银行审核无误后通过年审,并签发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的贷款卡年审合格通知书。 特别提示:应年审单位于上述集中年审期内未参加并通过年审的,其“贷款卡”将被暂停使用,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办理任何信贷、担保业务。年审咨询电话:2227587、2221971
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 200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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