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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绵阳政务网讯:为加快推进灾后美好家园建设,促进灾后重建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灾后重建管理权限的通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文件的通知》精神,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在实行审批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实行核准管理的投资项目等方面就明确市级、县级共享的审批和核准管理权限作了进一步的下放。 一是实行审批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方面:纳入国家和省灾后重建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除国家、省、市有明确规定的及需市协调平衡外部条件的以外,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区)级。其中: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社会事业项目,除国家、省、市有明确规定及需市协调平衡外部条件外,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市级或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二是实行核准管理的投资项目方面:纳入国家和省灾后重建规划、实行核准管理的投资项目,在市级权限内,下放二大类11小类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其中: (一)能源(3项) 1、热电站:用热企业自建、不需上网售电的自备供热机组核准权限按行政隶属管理,即绵阳科技城范围内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县(区)范围的由县(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2、电网工程: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为35千伏、110千伏电压等级;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为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 3、水电站: 非主要河流上新建总装机容量在1000千瓦及以上、2.5万千瓦以下且符合河流(河段)水电规划、无综合利用要求、不需要省协调平平衡外部条件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非主要河流上新建总装机容量在1000千瓦以下且符合河流(河段)水电规划、无综合利用要求、不需要市协调平衡外部条件的项目由县(区)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社会事业项目(8项) 在市级权限内,除需市协调资金及平衡外部条件的项目外,县级社会事业下放的核准权限: 1、教育:县级核准权限为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2、卫生:县级核准权限为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3、文化:县级核准权限为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4、广播电影电视:县级核准权限为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下。 5、旅游: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保护区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项目,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为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下项目。 6、体育:县级核准权限由1000万元调整到5000万元。 7、娱乐:主题公园(游乐园)总投资3000万元至5000万元项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3000万元以下核准权限由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8、其他社会事业项目:除需市协调平衡外部条件的项目外,其余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到县级。 三、其他方面 (一)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范围执行灾后重建项目管理权限,不得超出国家和省灾后重建规划范围。 (二)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核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各项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国家、省灾后重建规划要求,不得超出重建规划核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确需调整规模的,要严格遵循相关程序。 (三)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管理权限执行情况的稽察,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严格监督检查。对超出规定范围、越权审核项目等行为,取消下放的项目审核权限,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各实施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类强制性标准规范,严格遵循招投标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灾后重建项目质量、工期及投资目标的实现。 (五)扩权县(市)执行市级项目审核权限。 (六)科技城范围内项目审批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市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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