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政务网讯:今年初,绵阳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再出新招,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编号”,从源头上防止“体外循环”,增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除省上已编号无需市级部门再另行编号的证(照)、批文外,全部实行统一编号,行政许可编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所属类别号”+“许可”+“信息生成年号”+“信息填报顺序编号”五组代码构成,如市农业局2008年办理的第18件行政许可事项的编号编写规范为:FO470-07001-2008-000018。 实施该办法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和市法制办、市审改办等有关部门一起,定期查看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编号目录,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还将对编号情况进行督察,如发现“体外循环”的将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市行政服务中心) |